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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加强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,着力提高干部素质,确保“担子”担得起,工作做得稳,全面提升服务群众能力,白水县始终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高点引领,通过“四承诺两备案一监督”务实举措,全力推进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县级管理。
“四承诺”让政治品格立起来。针对“两委”候选人、考察对象、选委会工作人员、新当选“两委”成员四类人群,建立“四承诺”制度(参选承诺、履职承诺、无负面行为承诺、纪律承诺)。“参选承诺”要求“两委”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选举“十严禁”“十不准”等要求,自觉接受资格审查;“履职承诺”要求新当选的“两委”成员做到政治合格、能力突出、履职尽责;“无负面行为承诺”列出10项负面行为,要求村“两委”考察对象道德情操高尚、生活情趣健康,不当政治上的“两面人”;“纪律承诺”要求选委会工作人员严守换届纪律,抵制不正之风,确保风清气正。
“两备案”让组织管理强起来。下发了《村(社区)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提出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门备案,其他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由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参照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模式进行备案;同时,完善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年度备案制度,以工作实绩为考量,强
化“一肩挑”人员管理。备案工作坚持“依法依规、从严从实”原则,凝聚基层党组织合力,为强力助推乡村振兴夯实了必要基础。
“一监督”让纪律关口严起来。建立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候选人、“两委”成员选前选后“两教育”制度,探索推行《村基层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》,教育党员干部带头抓纪律、讲纪律,自觉接受监督,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向全县党员、群众公布问题线索受理邮箱和举报电话,对反映举报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纪律突出问题限时办理,筑牢违纪“防火墙”,引导干部做到心有所守、身有所循、行有所止,树立基层干部良好形象。